为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提升保险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水平,7月15日至18日,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魏贤成、新乡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中心主任李密等一行6人赴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中华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人寿等8家保险机构走访调研,与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理赔(运营部)经理及法务岗人员开展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各公司分别介绍了保险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详细对比分析了诉讼与仲裁两种方式解决保险纠纷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家纷纷表达了将仲裁方式纳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强烈意愿。李密代表新乡仲裁委员会就公司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做了详尽解答,同时介绍了新乡仲裁委员会构成情况、仲裁庭的组成规则和仲裁调解体系等。他表示,仲裁具备时效短、专家办案、程序简单灵活等特点,是民商事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他希望与保险机构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仲裁在化解保险矛盾纠纷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魏贤成指出:保险行业在处理保险纠纷中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诉讼案件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整体形象。保险消费者解决矛盾纠纷方式简单、方法单一,再加上“代理黑产”推波助澜,造成诉讼案件激增,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因此,保险机构、保险消费者需要寻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拓宽诉源治理的新途径,而仲裁解决保险矛盾纠纷迎合了双方的需求。通过仲裁解决保险纠纷,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可以缩短保险机构的理赔时效,增强消费者参加保险的体验感。二是仲裁庭气氛良好,可以拉近保险机构与保险消费者的距离。三是专家办案,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他最后强调指出:如果双方调解未果,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引导客户优先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保险纠纷,实现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保护行业形象双赢,更好服务保险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来源: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 朱泓源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
